适用场景:易燃液体类香精(UN编号1133/1263等),首次进口需重点关注资质、运输及清关合规性。
一、贸易流程关键步骤
1. 合同签订
- 明确贸易条款(建议CIP北京/上海,责任划分清晰);
- 要求法方提供完整单证:MSDS、UN38.3测试报告、GHS标签等。
2. 空运订舱
- 提前7-10天联系有IATA资质的货代,提供危险品资料预审;
- 包装须符合UN规格认证(如UN 4G纸箱+内衬防漏袋),贴菱形CLASS 3标签等。
3. 国内进口商需办理《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》
二、危险品特殊要求
1. 运输合规
- 空运需提供DGD(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),由法方发货人签署;
- 外包装需标明:UN编号、正确运输名称、24小时应急电话。
2. 文件准备
- MSDS中须注明成分含量、闪点(需≤60℃,三类危险品核心指标);
三、进口清关全流程
1. 申报重点
- 申报品名需与UN编号对应(如“香水香精,3类,UN1266”);
- 提供危险品公示标签样本(中文版需提前制作,含象形图、警示语)。
2. 查验与放行
- 海关大概率实施口岸查验;
- 检测项目:易燃性、成分合规性(如国内禁用的香料成分);
- 缴税后凭放行通知书提货(香精正常是关税6%,增值税13%)。
进口避坑指南
1. 法方发货时若未贴中文危标,到港后需在监管仓重新贴标,费用会增加;
2. 部分机场(如北京首都)对三类危险品有每日限入量,需提前确认仓位。